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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儿童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一周年通气会。会上,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披露查办并曝光了上海俏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假冒的儿童服装类产品案,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儿童服装产品案等违法典型案件。
销售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服装产品
“2021年7月,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接到投诉举报,反映位于上海市青浦区秀龙村476号的上海俏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的儿童服装类产品。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有2台用于将商标转印到服装上的热转印机械,及大量尚未转印到服装上的‘NIKE’‘CHAMPION’裸装商标。执法人员通过查阅当事人在网络平台的销售记录,发现其当年已销售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服装产品货值金额达300余万元。”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七支队支队长郑文婷披露,在上海俏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假冒的儿童服装产品案中,经耐克商标注册人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冠军商标注册人HBI品牌服饰企业有限公司等商标权利人最终鉴定,当事人未经上述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其制造的服装上使用了与商标注册人所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据悉,现场查获当事人制造的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服装共计4488件,货值金额共计284784元。当事人制造的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服装货值金额已达15万元以上,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据相关规定,将案件移送至公安部门调查处理。据后续公安部门立案调查,当事人自2020年6月起至案发,已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服装产品货值金额高达720余万元。
儿童连身裙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而在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儿童服装产品案中,2021年10月,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根据市市场监管局移送的不合格产品线索和任务,对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在产品抽样中发现的涉及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重庆第四分公司销售的不合格儿童连身裙进行调查,上述产品绳带要求项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经查,上述不合格产品均系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生产,当事人以提供设计方案并委托工厂代工生产的方式,生产用于销售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两款儿童连身裙1088件,其中已实际销售共计217件。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儿童连身裙,罚没款共计124269.39元,销毁不合格产品共计871件。
甲醛释放量实测结果为宣传值的2倍
上海匠木家居有限公司对儿童家具产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中,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市场监管局移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线索和任务,对上海匠木家居有限公司销售的“儿童两列书柜”开展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作为“小鬼当家”儿童家具的品牌经销商,自2021年1月13日向山东某公司下单订购儿童家具产品,并以“小鬼当家”品牌在网络平台的旗舰店铺对外销售。2021年4月,在市局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因“警示标识1项目”不符合GB28007-2011国家强制性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但当事人在网络平台的旗舰店上销售的是主打绿色环保理念的儿童家具,多款儿童家具的详情页面宣传其产品“甲醛含量0.1mg/L仅是国家标准的1/15”等,而经检验机构检测,其甲醛释放量实际检测结果为宣传值的2倍。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80000元。